曾經,是指某種遺憾放在心裡,時常謹記在心,卻無法放下...

曾經,另一種涵義是指,能夠不斷往前走,所留下的足跡,卻是一種回憶...





我在我的FACEBOOK上寫著:

『曾經遭逢絕難,曾經碰到差點無法挽回的遺憾,曾經差點面臨死亡,曾經措手不及,
 曾經很偶像劇的人生,曾經大笑,曾經大哭,曾經深刻過,曾經愛過,曾經恨過,
 無數的曾經,好不容易熬到、撐到現在,這就是人生!』




小時候,曾經在深水游泳池,因為失足踩不到地,想要呼救卻在水中浮浮沉沉,
父親還以為我正在開心,而在水中招手。
直到發現不對勁時,才救我上來......




小學的時候,曾經被排擠過。在那時候的當下,我始終不知道被排擠的原因。
直到上國中,我終於才知道原因是什麼了。因為我和一位名字與「精液」同音的朋友做朋友。
因為小時候的無知,因為同儕之間的單純認為,因為這樣,擁有不開心的童年記憶。




第一次一個人離開家門這麼遠,自己第二次獨自坐公車到市區,是在上五專的一年級的時候。
小時候被保護的太好,因此上五專時,我的心就如囚禁的鳥、好奇心重的狗那樣的雀躍。
小學去上課的時候,大多都是父親載。上五專的時候,都是搭計程車上學校。




上五專,第一次翹課。翹課幹嘛勒?就是打撞球!
在崇右,曾經因為喜歡到圖書館借很多書回來看,很神奇的是,我居然帶動班上一股「看書熱」。
在崇右,曾經從只是小小的義工,變成義工會長,變成義工精神支柱。我在任的期間,受到很多人幫助。




曾經做傳銷,從害羞安靜的個性,變成勇於表現自我的自己。
交到許多朋友,吃東西能受到招待,變成很會做問卷開發,很會在公車上、或等車時認識朋友。
曾經在舞台上表演,曾經分享自己的心得,曾經與團體共同前進。





曾經在做問卷或路上認識時,有很妙的相遇。
曾經幫了一個無家可歸的女生,帶她回家暫住自己家一晚。
曾經認識對方,最後送貨去她家,本來只是要幫對方做臉部保養,對方居然想獻身=.=。
我的問卷朋友,男的女的都很平均,但是唯一的共通點就是,都和我一樣離台北很遠!





也有曾經其他際遇...
曾經在路上和一個人聊天,聊聊聊,聊的太晚,最後在對方家寄宿,早上醒來居然在對方的床上=.=。
曾經在夜店玩的太開心,結果和朋友的朋友太熱了,最後卻忘了朋友存在,而跟這人躲起來擁吻。
曾經和朋友做報告,最後沒能好好做報告,卻在我家做起來了......





當兵也曾碰到危難。曾經忘了帶軍証通行證,居然從宜蘭搭計程車狂奔回基隆,再搭計程車狂奔回宜蘭。
也曾經因為學長與學長的不和,卻因為和其中一個學長同業務,而被另一個學長厭惡,並趕出同寢室。
因為這樣,我曾有好幾夜沒床睡的窘境,幸好有自己的辦公室,躲在那睡,直到一個好心的學長收留我到他隔壁。




曾經和同事夜唱,玩的很開心。
第一次去夜店,朋友拉著我的手,說要放開一點。那天我很開心。
每每在同事之間討論工作的進度,最近的近況,最新的八卦,都會聊的很開心。



最後,我想說的是。
有時候,想開心,開心不起來;想大哭,哭不出來。
只因為,開心的當下,很開心;難過的當下,沮喪。
但是這又如何呢?這不就是偶像劇嗎!
"陳冠西"也拍過私密照;"范植尾"也曾熱愛過。我們都只是平凡人,在特別的故事長大。



人生就是這樣,
我們不要談「遺憾」,只談我們「很厲害」,能熬到「現在」,更要面對「未來」。
等到自己活到90歲,與你一起活到90歲的朋友,又有幾人呢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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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塗塗小K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