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信任的人結果傷自己最深!新北一名李姓員警常邀請一名同事到家聚餐,
沒想到對方卻看上自己妻子,不但私下背著他和妻子聯絡,還一起到旅館發生性行為,
李男事後得知自己遭到2個最信任的人背叛,氣到直接上法院提告,
求償120萬元的損害賠償,近日台北地院針對此事做出判決。
根據判決書記載,李男和石姓同事任職在同一間派出所,兩人交情非常好,
李男108年12月底和妻子結婚,婚後因石男很常到李男家聚餐,
進而認識到李男的妻子,兩人經過長時間互動,逐漸產生感情,
平時常私下聯繫、和對方分享生活日常,更在109年11月到12月期間,三度旅館發生性行為。
後來妻子覺得對李男很愧疚,主動向他坦承出軌,李男最終決定離婚。
李男覺得自己同時背被2個最信任的人背叛,造成他身心上極大痛楚,
加上想到自己原本和樂美滿的家庭已經支離破碎,年幼的女兒無法成長於完整的家庭,
憤而對石男提告,求償120萬元的損害賠償。
法院審理時,石男除了強調雙方是合意發生關係,不應該把妻子外遇責任轉嫁給他;
但同時也表示對李男感到抱歉,還說自己需要扶養父母,
對於李男提出的120萬實在無力負擔,希望能將賠償金酌減為20萬。
但台北地方法院的法官認為,石男明知李男妻子是已婚身分,自己的行為會破壞他人婚姻關,
但仍然這麼做,且已超出社會一般人所能容忍範圍,判他應賠償李男60萬元,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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