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人師表竟做出這種事!一名劉姓國中女老師與藍姓老公於2015年結婚,
同樣從事教職的他們婚後爭吵不斷,2017年時藍男抓包妻子與一名蔡姓男子同居,
2人更發生超過17次親密行為,絕望之餘將妻子和小王告上法院。
判決指出,藍男指控妻子結婚2年後突然離家,他委託徵信社調查才得知,
原來妻子已經與蔡男同住,2人還拍下不少裸體依偎、躺在床上的親密照片,
更有超過17次的性行為,還不時一起出遊,生活好不快活。
藍男直言,妻子先前曾因為懷疑他出軌,在高雄某公園將他的褲子拉下,
導致他的下體裸露在眾人面前,妻子後來被依強制罪送辦,遭處拘役20日。
新北地院表示,劉女否認外遇,藍男說的一切都是臆測,
更直言那些親密照片都是對方搶走她的手機後取得,應該沒有證據力可言。
法官表示,劉女已明顯侵害藍男配偶權,考量藍男為國中老師,月收6萬元;
劉女先前也為國中老師,但從2017年8月起留職停薪至今,
判劉女須賠償藍男30萬元較適當,蔡男部分,橋頭地院另案審結判賠5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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