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【腥聞翦影】引新聞.jpg

新北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一件性侵案件,
一名從事電子工程的男子
阿建(化名),涉嫌在熟人女子小美(化名)不知情的情況下,
將處方藥摻入飲品中,藉藥效迷昏對方後施以性侵。法官認定其行為手段惡劣,
依《刑法》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處七年徒刑,並裁定沒收作案用藥。

★【腥聞翦影】灌木瓜牛奶下藥性侵!工程師伸狼爪,正妹醒來崩潰
▲示意圖/將處方藥摻入飲品中,藉藥效迷昏對方後施以性侵。(擷取自 Freepik)

案件發生於2024年5月24日夜間,
阿建受邀前往小美位於新北市蘆洲區的住所。
據判決書記載,阿建趁機將自己因罹患焦慮症所取得的合法處方藥物,
悄悄混入小美準備飲用的木瓜牛奶中。
飲用不久後,小美出現頭暈、疲倦及嗜睡等症狀,逐漸失去行動能力。

當小美逐步失去意識時,阿建不顧對方意願,
趁機對其身體進行觸碰與親吻,最終以手指侵入其下體,完成不法行為。
全案曝光後,小美情緒崩潰,隨即報警提告。
警方展開調查,檢方隨即將阿建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。

法院審理期間,阿建起初否認犯罪行為,聲稱雙方為自願關係。
但經檢方舉證,包括事後取得的LINE對話紀錄、住宅監視器畫面,以及查扣之藥物,
均與小美的供述內容相符。面對完整事證,阿建終於在開庭過程中坦承不法行徑。

法官指出,小美曾明確表示與阿建無意發生親密關係,
阿建卻仍選擇以藥物控制其行動能力後實施性侵,顯示其行為有預謀且極具侵害性。
儘管涉案藥物為阿建合法取得,但因被用於犯罪用途,因此依法裁定沒收。

法院考量阿建雖已認罪,且無重大犯罪前科,也表示有意與被害人和解,
但小美堅持不願接受和解方案,並陳述此事件對其身心造成重大影響。
法官評估整體情節後認為,本案屬於故意下藥後趁虛施暴,
社會觀感不佳,對被害人傷害深遠,應給予嚴懲以儆效尤。

最終,
法院依強制性交罪科處阿建七年有期徒刑,並裁定沒收其所使用藥物。全案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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