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市一名張姓男子2016年在網路遊戲認識一名當時僅14歲的少女,
兩人交往後,張男涉屢趁週末夜溜進少女香閨幽會,甚至在少女出門上學後,
仍大膽逗留補眠,被少女阿嬤掀被意外發現,
張事後以公開兩人偷嘗禁果一事威脅少女繼續交往,高院指張男無悔意,
依5個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,合併加重改判3年徒刑,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
張男與本案少女是在2015年7月間,透過線上遊戲《魔王與公主》認識進而交往,
當時20歲的張男明知少女年僅14歲、仍在讀國中,卻利用少女情竇初開、
涉世未深,從同年11月起,多次在週末夜溜進少女閨房偷歡。
少女家人渾然不覺,張男也越來越膽大、甚至在少女房內留宿。
2017年7月16日上午,少女出門上課,張男繼續賴床,
結果少女阿嬤進房為孫女整理床鋪,掀被赫見一名陌生年輕男子酣睡,
趕緊通知少女父親回家報案提告。
張男起初坦承與少女合意性交5次,
一審被依5個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各判刑7月、
合併應執行2年2月徒刑後,張男上訴推稱與少女偷嘗禁果的次數應該不到5次,
但被少女吐槽,指張男和她交往時,幾乎每個週末都要跟她嘿咻、
次數一定超過5次,張男後來索性不出庭。
檢方也上訴,要求對張男加重改判,並指張男在本案事發後,
另涉盜用少女臉書帳號與少女同學聯繫,要脅少女若不繼續跟他交往,
就要公開兩人已有肌膚之親,以致少女搬家轉學躲避。高院查明屬實,
認定張男無悔意,將他所犯五罪各加重改判10月徒刑,
合併應執行3年徒刑,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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