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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一名13歲少女,日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2位男網友,
沒想到她先到一名男子家中,喝酒暢聊,還在期間發生性關係,
後來又到另一名男子家續攤,再度發生關係,直到她的母親得知整件事後,
氣得將2名男子告上法院,而新北地檢署也依法將2男起訴。

起訴書指出,
新北市一名13歲少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2名網友,分別為
吳姓男子谷姓男子
5月4日下午,吳男要求少女拍「裸照」,還邀請她晚上到板橋住處喝酒,
兩人趁著酒醉發生關係,沒想到隔日凌晨5時許,少女離開吳男住處,
前往住在中和的谷男家,兩人也發生關係,最後由谷男騎車送少女返家。

然而,
少女離家一天,她的母親站在家門口苦苦等候,卻目睹一名中年男子騎車載女兒回家,
她驚覺情況不對,立刻質問一整天的事發經過,就在得知女兒和2名網友偷嚐禁果後,
她氣得將女兒押至派出所報案,並堅持對2名男子提告。

對此,新北地檢署認為,
吳男與谷男明知少女未滿14歲,仍與其發生性關係,此舉已明顯犯法,
將依與未滿14歲之人性交罪嫌及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嫌起訴2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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