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判決書指出,該人夫在2016年時送孩子去跆拳道館學習,
沒想到妻子因為長期送小孩上課,竟與才24歲的跆拳道教練擦出火花,
明知已為人婦仍然繼續交往,甚至多次出遊、外宿,至還在2019年2月間、
4月23日夜宿台中某五星級酒店、宜蘭某海洋會館,並發生性關係,造成人夫嚴重打擊。
該名人夫在2019年8月時發現妻子偷吃事實,
還找到了避孕藥、訂房簡訊等偷情鐵證,加上他因為罹患大腸癌,
頓時感到身心俱疲,情緒憂慮到需要服用抗憂鬱藥物,
致使他在下班途中發生車禍,最後下定決心向小王提告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。
對此新北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,判教練應賠償人夫22萬元;
案經上訴高等法院,法官改判教練應賠償人夫40萬元,全案確定。
此外據《ETtoday新聞雲》報導,
該名教練其實是前跆拳道國手,技術精湛,不少道館都邀請他擔任教練,
並專門教導幼兒跆拳,且因陽光外表吸引不少辣媽眼光,而他也不介意,
甚至在課堂間大搞曖昧,小朋友在教室內練跆拳道,
他則跟小朋友的媽媽在教室外偷情,誇張行徑被道館知道後,立刻遭到開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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