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13歲少女小方(化名)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多名男子,半年內與其中3男約會,發生性行為,
小方母親在她房間裡發現貼有汽旅名稱的礦泉水,才逼問出實情。

根據判決書內容,小方當時謊稱已滿14歲,在2018年7月和邱男在某公園約會,
遭摸胸、親吻但沒有反抗,後來邱男2度帶小方到摩鐵進行口交、性交、肛交等。

小方同年8月和賴男約在某國小見面,上了賴男的車後遭摸胸及陰部,
之後2度被帶去摩鐵泡澡,進行手淫、口交等。
黃男則在同年12月直接開車載小方到汽旅性交。

小方媽媽有天在小方房間發現貼有汽旅名稱的礦泉水,追問出實情後氣得向警方投案,
邱男、黃男都在審理時直接認罪,不過已婚的賴男則辯稱,
「我知道她是國中生,與她單獨出去,沒有肢體上的接觸,
只是聊天而已,汽車旅館內也是分開洗澡」。

不過小方媽媽提出賴男與女兒LINE對話證據,
怒罵「口交洗澡摸生殖器」、「還顧自己爽叫我女兒口交」,最後賴男則回「對不起」。

因小方當時自稱14歲,法院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、猥褻罪論處,
認罪的邱男、黃男在二審時分別被判7月、5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定讞。
法官認定賴男與少女性交1次、猥褻3次,各判6月、10月徒刑,
賴男不服上訴最高法院,合議庭則維持二審判決,不得易科罰金定讞。

✍《13歲少女激戰3男!媽:顧自己爽 》文字報導(請按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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