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【腥聞翦影】少女酒醒赤裸驚遭性侵,渣男嗆「我才被強姦」上訴

台中市一名17歲少女透過張姓男性友人認識何姓男子
3人前年在一家飯店聊天喝酒期間,張男有事先離開,何男竟趁少女泥醉性侵得逞,
少女酒醒質問對方卻得到「我才被你強姦」回覆,氣的提告,
一審認定何涉犯乘機性交罪,判刑3年4月,何認量刑過重上訴,二審仍維持原判。

判決指出,前年6月6日凌晨,
少女與張姓、何姓男子前往中市一家飯店喝酒聊天,期間張男因有事先離開處理後,
直接返回租住處,未料何男竟趁少女已喝到泥醉的機會,脫光少女衣物後性侵得逞,
少女清醒後驚見全身赤裸,質問何男為何趁她喝醉時不軌,
反得到「我才被妳強姦」的答覆。

少女一氣之下立即聯絡張男陪同到醫院驗傷後提告,
少女證稱,喝醉前何曾詢問能否擁抱她,她除回答「不行、不能」拒絕也推開何男,
後來喝太多就意識模糊,直到醒來發現全身赤裸直覺被性侵,
當時質問何「有沒有碰我」,何起初無語,後來才說「我才被妳強姦」。

何男起初辯稱是你情我願,後來坦承與少女發生性關係,稱僅跟少女見過兩次面,
但都是穿著便服,不知道少女還是學生,否認知道少女未成年;
一審審理時,認定何男涉犯乘機性交罪,但當時少女還差4個月就成年,
從外表難以辨別是否未成年,因此不以違反兒少法加重其刑,依法判刑3年4月。

何男認為量刑過重上訴台中高分院,不過二審認定,
一審量刑妥適,沒有違反比例原則,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,仍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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