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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宜蘭縣一名高職畢業、在早餐店打工的男子,            
 利用語音交友軟體「LEMO」四處搭訕女國中生,              
 語音死纏爛打後,就加LINE將女國中生約出來,             
 帶到租屋處發生性行為並拍攝性愛「幼幼片」。           
 今年5月,曾姓男子又故技重施,找到一名14歲女國中生拍攝性愛影片,  
 被宜蘭地院判刑1年2個月。                    

今年5月初,曾姓男子在知名語音交友軟體「LEMO」中,
四處搭訕涉世未深的在學少女,直到一名宜蘭當地國中的14歲少女願意跟他出來見面。
5月17日上午10點,曾男就連哄帶騙將少女帶去租屋處,
以認識不到3小時的速度性侵得逞。

過程中,曾男還用手機拍下與少女的性愛影片,待少女回家後,
因為不知道怎麼面對自己,擔心被曾男上傳到網路而產生焦慮心情,被母親注意到後,
一看手機少女的對話記錄氣炸,馬上報警揪出這名以「早餐店大哥哥」為名的惡狼。

檢警調查後發現,曾男早在7年前就曾以同樣手法姦淫過不同人,
並且專挑心智發育尚未健全的少女,是名累犯惡狼。
曾男在庭訊時則坦言,自己知道對方未滿16歲,但他就是克制不住。
院方最終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、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等罪,
求處惡狼1年2個月刑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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