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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一名李姓男子日前在臉書聯誼社團認識倪姓網友
並跟對方表示,只要付清潔費500元,就可以自己的女友發生關係,
且強調「我會負責下藥,你好好假扮我就好」,沒想到,事發當天,
李男的女友因為摸到頭髮,意外發現求歡的人是陌生人,嚇得她趕快報警。
近期最高法院審理後,也公布判決結果。

根據判決書內容,台北李男2018年3月23日在臉書聯誼社團上發文,
表示希望可以找到一個年紀大、配合度高的單身男子一起同樂,倪姓男網友看見後,
馬上私訊,李男向倪男透露,先付500元清潔費,並趁女友熟睡的時候,跟她恩愛,
且對話過程中,李男還不斷說道
「燈關著不會被發現,你完事後偷溜走,我再上床就好」
倪男也欣然答應。

在事發當天,李男故意將摻有FM2的手搖飲料給女友喝,女友到家後漸漸昏睡,
藏在附近的倪男趁機爬上床,結果在過程當中,李男女友突然驚醒,
且感到奇怪,明明男友在之前才剪光頭,為何自己會抓到頭髮?
仔細一看,才發現有陌生人在撫摸自己,嚇到大喊「不要」,
李男眼見事跡敗露,裝成剛甦醒的樣子,當場痛罵倪男「你是誰?」
倪男見狀後,趕緊奪門而出,並騎機車快速離去。

李男女友報案後,警察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,
查明倪男身分通知到案,且經由李男女友的尿液檢驗,驚見李男也是共犯。
一審台北地院依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,判李男4年6月,
另依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,判李男4月,得易科罰金12萬;
倪男則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罪,判刑1年10月;
二審高等法院依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,加重改判李男5年,至於其他上訴則駁回;
上訴三審後,最高法院駁回定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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