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一名25歲男子去年6月時和同校學長到酒吧喝酒,沒想到不勝酒力,
於是由學長協助載他回租屋處,但男子隔天醒來,發現自己「屁股痛痛的」,
且在沖澡時還發現血跡,驚覺事有蹊蹺,立刻詢問學長,沒想到學長淡定回應2句話,讓他崩潰報警。

判決書指出,一名25歲男子去年6月25日凌晨3點,和同校學長一同前往酒吧喝酒,
沒想到男子卻嘔吐且不省人事,學長於是騎機車載他離開,兩人約在6點左右回到男子的租屋處,
學長看他上完廁所後沒穿褲子,又處於爛醉狀態,竟性侵得逞,並在早上9點多離開租屋處。

男子清醒後覺得肛門疼痛,且去沖澡時竟發現血跡,
趕緊詢問學長「我屁股痛痛的啊」、「我們有怎樣嗎」、「我幾點回來的」,
不過學長僅淡定回答「你6:00多吧」、「我6:30左右就走了」等,讓男子驚覺有異報警。
據調查,男子的內褲送檢後確實發現體液,但因為男子清醒後就沖澡,無法從他的身上採集證據,
且監視器畫面拍下,學長在9點多才從租屋處離開,明顯和他說的6點30分差距甚遠。

而學長則稱,當天因為男子喝得太醉,沒辦法將他丟在路邊或酒吧,只好騎車載他回家,
又因為男子吐得渾身都是,於是在得到男子同意後,替他脫下上衣和褲子,
但內褲則是由他自己脫下,且在沖澡過程中,男子稱自己的屁股不舒服,希望學長到外面等。

隨後學長因為酒氣微醺,便走到房內自慰,後來才進去浴室查看,並扶他到床上休息,
並抬起腳檢視屁股有沒有傷口,當時確實有看到一點血跡,便隨手拿起一張衛生紙幫他擦拭,
可能是不小心拿到沾有自己體液的衛生紙,才意外沾到內褲。

不過台中地院認為,一般人應該不會用已經擦拭過體液的衛生紙,去替朋友擦拭受傷處的血跡,
且若真的像學長所說,僅是在房內自慰,就更不可能在男子的內褲上採集到體液反應,
最終依乘機性交罪,判處學長3年8個月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
✍《台中男酒醒屁股痛痛的 一摸見血崩潰...》文字報導(請按我)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塗塗小K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