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【腥聞翦影】小六男遭女導師性侵、口交9次,只因「太舒服無法

桃園一名女師擔任某國小六年級班的導師,她為發洩自己性慾,
對一名班上同學性侵、口交等,一年內有9次的性交行為,最後因內射而懷孕產子,
事件曝光後學生父親提告,女導師也因此遭桃園地方法院認定,
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罪成立,合併判處17年6月徒刑。

判決書指出,女導師在2020年2月25日上午、開學第一天的電腦課堂時間,
利用通訊軟體,先要求小六生於下課後小房間內見面,宣稱有事情要談,
等他進到小房間後,女導師先在地上鋪墊子,並要求他脫褲子等,
他詢問「為什麼?」女導師則回「因為要和你發生性關係」等語。

當時少年心裡有點抗拒,但不敢直接表達,
因此就配合脫褲子,女導師也脫下裙子內褲等,並躺在墊子上,
要求少年將陰莖插入她的陰道內,過程中還要抱著她等,兩人就因此發生性關係,
少年沒有戴保險套,最後便射精在墊子上,整個過程大約10分鐘。

少年自述,雖然覺得怪怪的,且一開始也沒有很想發生關係,
但因為過程覺得很舒服,所以接下來的幾次性行為,
都沒有拒絕女老師,而且也認為自己與女老師是男女朋友關係,
之後,兩人更在早自習的時候相約到廁所內,女導師會幫他口交、打手槍等。

兩人的踰矩行為,一共發生了9次,最後該名老師因此懷孕,
還生產下一名男嬰,事情也被少年父親發現,一狀告上法院。
法院審理時,女老師辯稱,只跟少年發生一次性行為,更表示當時是遭到少年性侵,
但法官認為,除非少年親身經歷,才能說出詳細過程,認定女老師說詞不足採信。

法官認為,被告女老師是少年的班級導師,本應盡為人師表之義務,
卻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慾,趁少年年紀尚輕、心智未臻成熟,
對他強制性交得逞,嚴重影響少年身心健全及人格發展,
且否認犯行又未與少年家屬達成和解,所為實屬不該,因此處以上述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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