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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一名吳男於2018年時與已婚女子偷情,兩人因起口角,女方提出分手,
引起吳男不滿恐嚇威脅「若不與我同居,將公布裸照與滾床照」,
甚至用Line對其家人寄發恐嚇訊息;
檢方偵訊時吳男坦承有此言行,但辯稱不知此為恐嚇行為,
檢方偵結吳男辯詞不足採信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

據檢警調查,42歲吳男與已婚女子偷情,
2018年4月1日,2人發生爭執,並於當晚7時30分,
吳男在龜山區租屋處恐嚇被害人「若不與我同居,就要公布裸照與滾床照」,
女方憤而提出分手,並封鎖吳男Line帳號。

分手後,吳男不甘願就此罷手,於2019年8月24日查出女方帳號與新住處,
再度對其恐嚇「妳要逼我嗎…我乾脆把不雅照片,傳給妳先生,給他機會去告我們」、
「是妳賴不已讀,別怪我傳我們滾床照片,講給妳所有朋友聽…
妳真的要跟我鬥,妳鬥不過我…」等訊息,女方不堪其擾且倍受驚嚇, 遂報警提告。

檢警偵訊時吳男坦承上述言行,但辯稱不知此為恐嚇行為,
對此,女方提供吳男再Line的恐嚇訊息截圖為佐證,
檢方認為吳辯詞不足採信,犯行明確應勘認定,
且因吳於5年內故意再犯屬於累犯,偵結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向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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